(1)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获得省(市)级或区、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并合格,同时1月英语科目考试成绩在90分及以上的应届高中生;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语文、英语、数学成绩达1A2B及以上的应届三校生。
(3)获得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专业对口者。
(4)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或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单项一等奖者,专业对口者。
(5)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专业对口者。
(6)上海市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
⑺获得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以上(含三级)合格证书者或相当于该等级考试的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