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2%。
2.非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无专业级差分。对于同分考生,均按各省市提供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高考改革省份依次参考语、数、外科目成绩的高低,再出现同分,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上海市综合素质评价满分赋5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参考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综合评定,给予考生相应的得分,凡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或证书的考生(在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所记录,不用考生再次递交纸质材料),其中市优秀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团员、市优秀团干部、经政府批准市级学科竞赛获奖者每项赋3分,其他均赋1分,各项目可累计赋分,总分不超过5分。
5.对达到我校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2%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不做降分处理。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在江苏省,报考我校本科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二C,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
五、部分专业有高考单科要求。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数据工程方向)、软件工程专业原则上录取数学成绩90分及以上的考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卓越班)原则上录取数学成绩120分及以上、英语成绩110分及以上的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金融学(CFA方向)、财务管理(CIMA方向)和语言类专业原则上录取外语成绩90分及以上的考生;新闻学(含传媒经营方向)原则上录取语文成绩95分及以上的考生。单科不以150分计的省份,统一折算至150分计。
六、艺术类录取说明。
1.录取总分计算公式: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
2.高考外语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文理兼收。
3.专业录取时先按招生计划划定低录取分数线,后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4.上海考生美术类专业成绩须达320分及以上,方可报考我校。
5.上海考生美术类专业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专业统考前900名、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本科低控制分数线,单科不限,可直接录取,按录取总分排序进行专业录取。
6.总分同分考生参照专业统考成绩。
十三、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无
十四、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专业42000元/年,金融学(CFA方向)、财务管理(CIMA方向)、酒店管理(高级管家方向)专业38000元/年,艺术类专业39000元/年,其他本科专业29000元/年;所有专科专业15000元/年。收费文件依据: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本科3500元/年、专科2400元/年,收费文件依据: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五、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上海杉达学院新生奖学金;新生助学金;上海杉达学院励志奖学金;谢希德奖学金;智瑾奖、助学金和徐国炯奖、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监审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50210894
十七、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cn
招生办官网:zsw.***.cn
咨询电话:021-50210897
十八、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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