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市教委规定,已被依法自主招生试点院校录取公示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后续的5月份应届三校生高考或6月份秋季高考。
2、按教育部规定,对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新生不予保留入学资格,请你务必按时报到。
3、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对取得正式学籍且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的本校学生,将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4、根据有关规定,上海生源新生(含在沪报考普通高校被本校录取的非本市户籍新生)入学后户籍一律不迁入本校,上海户籍农业户口者可“农转非”(办理“农转非”具体手续请9月份入学后到本校学生工作办公室咨询)。备注:“农转非”只在入学当年10月底前办理,逾期不再补办。
5、请各位新生务必于4月25日报到当天仔细核对自己的个人信息并领取9月的“入学通知”、“调档通知单”等材料,如个人信息有误则请及时更正。
6、9月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弄虚作假、体检不合格或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但终未正式毕业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7、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8023335、021-68023336。
8、更多内容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思博招办。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
2019年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其他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