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 门科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为:每门科目合格为100 分,不合格为50 分。满分为700 分。
(2) 非艺术类专业: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 门科目)折算总成绩、统一命题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两项合成。统一命题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300 分(包含文化基础150 分、职业与心智90 分、
专业通识基础60分)。
艺术类专业: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素描与专项面试成绩之和×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 门科目)折算总成绩两项合成。素描成绩满分70 分,专项面试成绩满分30 分。
(3) 录取时由学校统一划定非艺术类、艺术类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各专业招生计划以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非艺术类专业依次比较文化基础模块、职业与心智模块、专业通识基础模块成绩,艺术类专业依次比较素描、专项面试成绩。
接受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非艺术类专业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文化基础模块、职业与心智模块、专业通识基础模块。艺术类专业须参加我校校测。
答案来源于:2019年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招生简章
2019年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历届高中学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对应测试科目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