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上海市普通高校学生退役后“专升本”确认表
2.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报考资格证明(样张)
3.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
4.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副表)
5.2019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
日程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4月3日
附件1
上海市普通高校学生退役后“专升本”确认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学年月申请时间入伍年月退伍年月获奖证书获奖时间颁证单位学籍所在学校校 名专 业年级学历层次拟入学校校 名专 业年级学历层次提升学历层次理由(本人填写并签字)本人签字:年 月 日学籍所在学校意见(公章)经办人:负责人:20 年 月 日上海市教委职能部门确认意见:鉴于 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根据参联字(2002)1号和参动(2009)6号,同意其免试升入本科专业就读,并于2019年秋季学期入学。(公章)20 年 月 日 拟入学校意见(公章)经办人:负责人:20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三份,市教委职能部门、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拟入学校各存一份;
2.随表附上学生服役期间获奖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3.本表请妥善保存,凭本表办理电子注册和毕业文凭验印手续。
附件2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报考资格证明
(样 张)
兹证明*,身份证号码*,系我校普通专科(高职)在校生(毕业生),入学年月为*年*月,预计毕业年月(毕业年月)为*年*月。
该生应届毕业当年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参加时间为*年*月,结束时间为*年*月。(注:如没有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此段可不填)
该生在校期间(应届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入伍时间为*年*月,退役时间为*年*月。(注:如没有入伍经历,此段可不填)
特此证明。
**学院教务处(学生处)盖章
经办人(签字):
日期:
附件3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一、院校全称二、就读校址三、招生层次□本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院校名称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XXXX大学(学院)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七、招生计划及说明八、选拔对象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十、测试办法十一、录取规则十二、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住宿费标准十三、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XXX奖学金、XXX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十六、其他须知
填 表 说 明
一、各高校按《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所提供的样张表格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已统一规范的文字表述不可任意修改。如有补充说明,可另用附件并在表中注明。
二、表中“二、就读校址”可根据校区实际情况表述。如学生在读期间可能涉及更换校区等情况,需要在“十六、其他须知”中注明。
三、表中“七、招生计划及说明”需说明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四、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五、表中“十一、录取规则”中需说明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的组成规则、同分规则、专业安排办法等内容。
六、表中“十二、收费标准”相关内容注明批文号。
七、章程涉及文件政策内容须注明文件全称、文号等,如《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X号)等。
八、经核定的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附件4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副表)
(专升本)
院校填写申 明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校的招生章程,所有内容均真实有效。我校将严格按照经核定备案的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并承担教育部关于“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规定的相关责任。院校全称(盖章): 院校法定代表人(签字):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上海市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意见相关处室负责人签字信访办:发展规划处:财务处:高等教育处:民办教育处:学生处:国际交流处:驻教卫纪检监察组: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市教委学生处备案受理负责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附件5
2019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日程
日 期工作内容2019年4月1日前各招生院校向市教委上报招生章程4月2日前各招生院校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并在市教委网站公布4月8日前各招生院校接受考生咨询4月9日至11日考生报名4月12日至18日考生资格审核4月23日考生确认5月11日上午9:00各招生院校进行“专升本”考试5月20日各招生院校开始录取新生,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标准,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一周6月2日录取结束9月14日前各招生院校统一向市教委报送报到入学新生的学籍电子注册数据,市教委统一在教育部学籍学历平台予以学籍电子注册(报送数据的排列次序应与录取名单报送次序一致)。
2019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经“专升本”招生录取的新生学费标准,按照本市高校当年度同年级专业学费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