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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上海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日程简表

2019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上海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日程简表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7 20:30:00 解决时间:2019-01-31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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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9年上海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日程简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1月9日

附件1

2019年上海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名单

编号院校名称编号院校名称1上海建桥学院16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2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17上海立达学院3上海震旦职业学院18上海电机学院4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19上海工程技术大学5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20上海商学院6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1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7上海行健职业学院22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8上海杉达学院23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9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4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10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25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11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6上海体育学院12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7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13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28上海健康医学院14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9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15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30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2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一、院校全称 二、就读校址校本部与各校区地址,同时明确各年级及专业就读地址三、招生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院校名称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大学(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说明院校招生决策机构、业务机构,及工作机制七、招生计划及说明分专业招生人数,说明计划分配原则、男女比例等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说明入学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及外语教学语种九、选拔对象说明选拔对象与条件等(依据沪教委学〔2018〕48号报名文件)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说明是否对考生身体素质、健康状况有特殊要求十一、测试安排3月24日(星期日)上午8:30,试点院校测试统一开始(院校根据具体测试写明考试名称与安排,如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十二、录取规则说明不同类型考生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的合成办法等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 住宿费标准 十四、资助政策说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十七、其他须知

附件3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副表)

(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院校填写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所有内容均真实有效,我校将严格按照经核准备案的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并承担教育部关于“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规定的相关责任。院 校 全 称(盖章):院校法定代表人(签字):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上海市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意见相关处室负责人签字信访办:发展规划处:财务处:高等教育处:民办教育处:国际交流处:学生处:驻教卫纪检监察组: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市教委学生处备案受理负责人签字: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附件4

2019年上海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

工作日程简表

时间工作内容2019年2月22日试点院校向社会公布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同时在市教委网站公布,并向区寄送经市教委核准的招生章程2019年3月6日至7日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2019年3月11日至12日考生到第一志愿院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2019年3月24日上午8:30试点院校选拔测试2019年3月29日15:00前试点院校上报考生成绩数据2019年4月1日退役士兵招生工作会议2019年4月2日至3日试点院校进行第一、第二志愿录取2019年4月8日试点院校上报缺额计划和录取结果,并公布院校缺额计划2019年4月8日至10日8日上午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院校缺额计划,9日15:00至10日13:00未录取考生网上填报征求志愿2019年4月10日试点院校进行征求志愿录取2019年4月11至17日试点院校公示拟录取名单2019年4月20日前上报新生录取数据,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2019年4月30日前新生报到(具体报到时间由各试点院校自定)2019年5月至6月试点院校可对相关新生进行入学教育2019年9月新生正式入学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1月9日

附件1

2019年上海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名单

编号院校名称编号院校名称1上海建桥学院16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2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17上海立达学院3上海震旦职业学院18上海电机学院4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19上海工程技术大学5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20上海商学院6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1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7上海行健职业学院22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8上海杉达学院23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9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4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10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25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11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6上海体育学院12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7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13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28上海健康医学院14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9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15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30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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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一、院校全称 二、就读校址校本部与各校区地址,同时明确各年级及专业就读地址三、招生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院校名称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大学(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说明院校招生决策机构、业务机构,及工作机制七、招生计划及说明分专业招生人数,说明计划分配原则、男女比例等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说明入学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及外语教学语种九、选拔对象说明选拔对象与条件等(依据沪教委学〔2018〕48号报名文件)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说明是否对考生身体素质、健康状况有特殊要求十一、测试安排3月24日(星期日)上午8:30,试点院校测试统一开始(院校根据具体测试写明考试名称与安排,如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十二、录取规则说明不同类型考生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的合成办法等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 住宿费标准 十四、资助政策说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十七、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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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副表)

(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院校填写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所有内容均真实有效,我校将严格按照经核准备案的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并承担教育部关于“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规定的相关责任。院 校 全 称(盖章):院校法定代表人(签字):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上海市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意见相关处室负责人签字信访办:发展规划处:财务处:高等教育处:民办教育处:国际交流处:学生处:驻教卫纪检监察组: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市教委学生处备案受理负责人签字: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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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

工作日程简表

时间工作内容2019年2月22日试点院校向社会公布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同时在市教委网站公布,并向区寄送经市教委核准的招生章程2019年3月6日至7日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2019年3月11日至12日考生到第一志愿院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2019年3月24日上午8:30试点院校选拔测试2019年3月29日15:00前试点院校上报考生成绩数据2019年4月1日退役士兵招生工作会议2019年4月2日至3日试点院校进行第一、第二志愿录取2019年4月8日试点院校上报缺额计划和录取结果,并公布院校缺额计划2019年4月8日至10日8日上午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院校缺额计划,9日15:00至10日13:00未录取考生网上填报征求志愿2019年4月10日试点院校进行征求志愿录取2019年4月11至17日试点院校公示拟录取名单2019年4月20日前上报新生录取数据,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2019年4月30日前新生报到(具体报到时间由各试点院校自定)2019年5月至6月试点院校可对相关新生进行入学教育2019年9月新生正式入学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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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名单

编号院校名称编号院校名称1上海建桥学院16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2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17上海立达学院3上海震旦职业学院18上海电机学院4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19上海工程技术大学5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20上海商学院6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1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7上海行健职业学院22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8上海杉达学院23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9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4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10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25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11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6上海体育学院12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7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13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28上海健康医学院14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9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15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30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2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一、院校全称 二、就读校址校本部与各校区地址,同时明确各年级及专业就读地址三、招生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院校名称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大学(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说明院校招生决策机构、业务机构,及工作机制七、招生计划及说明分专业招生人数,说明计划分配原则、男女比例等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说明入学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及外语教学语种九、选拔对象说明选拔对象与条件等(依据沪教委学〔2018〕48号报名文件)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说明是否对考生身体素质、健康状况有特殊要求十一、测试安排3月24日(星期日)上午8:30,试点院校测试统一开始(院校根据具体测试写明考试名称与安排,如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十二、录取规则说明不同类型考生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的合成办法等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 住宿费标准 十四、资助政策说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十七、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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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副表)

(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院校填写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所有内容均真实有效,我校将严格按照经核准备案的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并承担教育部关于“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规定的相关责任。院 校 全 称(盖章):院校法定代表人(签字):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上海市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意见相关处室负责人签字信访办:发展规划处:财务处:高等教育处:民办教育处:国际交流处:学生处:驻教卫纪检监察组: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市教委学生处备案受理负责人签字: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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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

工作日程简表

时间工作内容2019年2月22日试点院校向社会公布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同时在市教委网站公布,并向区寄送经市教委核准的招生章程2019年3月6日至7日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2019年3月11日至12日考生到第一志愿院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2019年3月24日上午8:30试点院校选拔测试2019年3月29日15:00前试点院校上报考生成绩数据2019年4月1日退役士兵招生工作会议2019年4月2日至3日试点院校进行第一、第二志愿录取2019年4月8日试点院校上报缺额计划和录取结果,并公布院校缺额计划2019年4月8日至10日8日上午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院校缺额计划,9日15:00至10日13:00未录取考生网上填报征求志愿2019年4月10日试点院校进行征求志愿录取2019年4月11至17日试点院校公示拟录取名单2019年4月20日前上报新生录取数据,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2019年4月30日前新生报到(具体报到时间由各试点院校自定)2019年5月至6月试点院校可对相关新生进行入学教育2019年9月新生正式入学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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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名单

编号院校名称编号院校名称1上海建桥学院16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2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17上海立达学院3上海震旦职业学院18上海电机学院4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19上海工程技术大学5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20上海商学院6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1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7上海行健职业学院22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8上海杉达学院23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9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4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10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25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11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6上海体育学院12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7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13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28上海健康医学院14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9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15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30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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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一、院校全称 二、就读校址校本部与各校区地址,同时明确各年级及专业就读地址三、招生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院校名称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大学(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说明院校招生决策机构、业务机构,及工作机制七、招生计划及说明分专业招生人数,说明计划分配原则、男女比例等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说明入学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及外语教学语种九、选拔对象说明选拔对象与条件等(依据沪教委学〔2018〕48号报名文件)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说明是否对考生身体素质、健康状况有特殊要求十一、测试安排3月24日(星期日)上午8:30,试点院校测试统一开始(院校根据具体测试写明考试名称与安排,如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十二、录取规则说明不同类型考生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的合成办法等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 住宿费标准 十四、资助政策说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十七、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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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院校填写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所有内容均真实有效,我校将严格按照经核准备案的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并承担教育部关于“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规定的相关责任。院 校 全 称(盖章):院校法定代表人(签字):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上海市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意见相关处室负责人签字信访办:发展规划处:财务处:高等教育处:民办教育处:国际交流处:学生处:驻教卫纪检监察组: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市教委学生处备案受理负责人签字: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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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

工作日程简表

时间工作内容2019年2月22日试点院校向社会公布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同时在市教委网站公布,并向区寄送经市教委核准的招生章程2019年3月6日至7日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2019年3月11日至12日考生到第一志愿院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2019年3月24日上午8:30试点院校选拔测试2019年3月29日15:00前试点院校上报考生成绩数据2019年4月1日退役士兵招生工作会议2019年4月2日至3日试点院校进行第一、第二志愿录取2019年4月8日试点院校上报缺额计划和录取结果,并公布院校缺额计划2019年4月8日至10日8日上午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院校缺额计划,9日15:00至10日13:00未录取考生网上填报征求志愿2019年4月10日试点院校进行征求志愿录取2019年4月11至17日试点院校公示拟录取名单2019年4月20日前上报新生录取数据,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2019年4月30日前新生报到(具体报到时间由各试点院校自定)2019年5月至6月试点院校可对相关新生进行入学教育2019年9月新生正式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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