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合格”计100分,“不合格”计50分,7门满分共计7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包含3个模块:文化基础(150分)、职业与心智(90分)、专业基础(6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3、录取总分:录取总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的总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4、专业录取:
(1)空乘空保专业
a)空乘、空保专业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报考的考生。
b)7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总分低录取资格线为600分。
c)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专业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文化基础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的专业基础成绩顺序分出先后,可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2)非空乘空保专业
a)7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总分低录取资格线为650分。
b)第一院校志愿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依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文化基础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的专业基础成绩顺序分出先后,可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c)非第一院校志愿报考的考生,根据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文化基础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的专业基础成绩顺序分出先后,可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