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素质测试试行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合格”计45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分。
2、职业技能测试为统一命题的素质技能测试,素质技能测试包含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6个模块,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3、录取总分:录取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折算成绩的总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4、专业录取:
(1)空乘空保专业
a)空乘、空保专业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报考的考生。
b)文化素质测试折算成绩低录取分数资格线为140分。
c)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专业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按文化素质测试折算成绩总分、英语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数学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语文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顺序分出先后,可参考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及其他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择优录取。
(2)非空乘空保专业
a)文化素质测试折算成绩低录取分数资格线为145分。
b)第一院校志愿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依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按文化素质测试折算成绩总分、英语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数学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语文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顺序分出先后,可参考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及其他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择优录取。
c)非第一院校志愿报考的考生,根据文化素质测试折算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按英语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数学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语文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顺序分出先后,可参考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及其他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