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测科目1的低资格线为120分,校测科目2的低资格线为50分。
(2)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测科目1和校测科目2考试,且成绩分别达到两个科目的低资格线,方可参加录取。
(3)按录取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校测科目2、校测科目1、校测科目1的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模块成绩高低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