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学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校测科目(含职业适应性测试、英语综合能力测试等2门科目)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等7门科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合格=100分/门,不合格=50分/门。7门科目满分700分。
2.校测科目
校测科目1: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内容包括文化基础(150分)、职业与心智(90分)、专业通识基础(6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300分。
校测科目2:英语综合能力测试,考核内容包括听力(30分)、语法与词汇(20分)、阅读理解(30分)、写作(2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
校测科目总分=校测科目1×0.5+校测科目2×1.5
3.录取合成分
录取合成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等7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分之和+校测科目总分
4.录取原则
(1)校测科目1的低资格线为120分,校测科目2的低资格线为50分。
(2)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测科目1和校测科目2考试,且成绩分别达到两个科目的低资格线,方可参加录取。
(3)按录取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校测科目2、校测科目1、校测科目1的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模块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二)对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应、历届三校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文化素质测试试行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合格”计45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分。
2.职业技能测试为素质技能测试,考核内容包括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满分100分。
3.录取合成分
录取合成分=语文、数学、英语等3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4.录取原则
(1)素质技能测试的低资格线为40分。
(2)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素质技能测试,且成绩达到该科目的单科低资格线,方可参加录取。
(3)按录取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考生素质技能测试,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英语、语文、数学成绩,素质技能测试中的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6个模块对应的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三)“免笔试,面试入学”情况说明
1.以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西餐工艺专业的应、历届三校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获得“免笔试,面试入学”资格:
参加我校“免笔试、面试入学”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来校办理资格审核,及参加免笔试的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进入录取环节。我校依据进入录取环节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通过“免笔试,面试入学”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本专业计划数的50%。经面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后续的笔试,按参加笔试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参加“免笔试、面试入学”考生的考试费皆按1科收取。
2.资格审核
3月11日9:00-15:00,符合条件的考生到我校(奉贤区海思路500号1号办公楼1楼)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填写“免笔试、面试入学”申请表,交验身份证与相关证书(原件与复印件)、高考报名号、一寸近照3张,过时不予受理。
3.面试
3月17日,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我校依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月18日,学校招生网公示面试合格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