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二)对参加复试而未予拟录取的考生给予必要的解释,做好对遗留问题的处理。
(三)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对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情况、分组安排、复试人次等均需作详尽记录,以便用于工作检查和统计。
(四)在复试和录取期间,如教育部和学校有新的政策和规定,研究生处将及时通告,并遵照执行。
答案来源于:2019年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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