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各学院制定复试规程
各学院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规程与安排等,复试前在本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2. 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学院必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上海科技大学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简章》的规定为准。
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其他考生按我校招生简章、各学院复试规程及复试通知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上证件材料均须为原件,复印件无效。
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n),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入围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须携带学院通知的材料到学院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3.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以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的笔试和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重点考察学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复试具体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者不予录取。
4. 体检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安排由各学院具体通知。
5. 政治审查
考生拟录取前应按要求提交完成《上海科技大学研究生政治审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