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 分,职业技能测试满
分200分。
(2)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加分,经我校审核后计入总分。
(3)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a. 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低录取控制线;
b. 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根据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的统一文化考试与职业技能测试五门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 第一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若计划尚有余额,则依次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非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按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d.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分,则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e. 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2019年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章程星期招生计划及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