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在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答案来源于:2019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19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及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