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校春招工作公平、公正,圆满完成科学选拔专业所需合适生源的目标,学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5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48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8〕65号)文件精神,按照“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加强监督、提高服务”的要求,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