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艺术类专业: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入学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直接合成。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技能测试
为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艺术类专业: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入学测试成绩、素描成绩直接合成。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满分150 分,素描测试成绩满分100 分。
3、录取规则:按分数优先原则,以总分从高到低,对普通高中毕业生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参考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等级性考试成绩、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思想品德评价等。如遇同分则依次比较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第二院校志愿及征集志愿录取按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同分则依次比较素质技能测试中的时事政治、法律道德、团队合作、生涯规划的成绩。
4、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得兼报。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素描测试,未参加素描测试的考生不得录取。
5、免笔试、面试规则参照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高中生和三校生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