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组织机构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是春季招生的高决策机构;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招生办公室是实施春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学校成立春季招生考试领导小组负责,负责春招考试组织工作,下设命题工作组、考务组、录取工作组、安保组。
㈡保障措施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春季招生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策;上报录取名单由学校分管校领导、监察室负责人、招生办主任共同签字;面试成绩及录取名单校监察室备案,学校监察部门参与春季招生全过程工作。
学校将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的作用,探索完善、科学、有效、简便及规范的面试方式。专家(命题教师及面试官)名单、面试官分组、考生面试顺序抽签随机确定,严防暗箱操作;考前,学校对各类人员进行相关培训;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生身份认证;面试全部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场内无线信号屏蔽;学校对面试进行全程录像并保存备查。
开考前,学校向考生明确《考生须知》,并与考生签署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