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免笔试的面试资格考生,请于2019年3月11日9:00-15:00至嘉定校区(嘉定区外冈冈峰公路68号)提交免笔试申请材料,逾期不候。
(一)高中(中职)阶段获得校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称号者。
(二)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者。
(三)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技能比赛个人三等奖(含)以上者。
(四)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三级证书者,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获得的证书对口者。
(五)获得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四级(含)以上证书者,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获得的证书对口者。
(六)获得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合格证书者,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获得的证书对口者。
(七)获得上海市奖学金三等奖(含)以上者。
(八)获得上海市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资格证书”者,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获得的证书对口者。
(九)上海市旅游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获得者,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获得的证书对口者。
(十)获得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和实施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笔试合格(证书原件),且第一专业填报英语专业者。
(十一)高中(中职)阶段参加志愿者服务(公益劳动)获得区级(含)以上表彰者。
(十二)高中(中职)阶段参加国防、民防相关项目获得区级(含)以上奖项者。
(十三)高中(中职)阶段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科技活动、创造发明项目获区级(含)以上奖励或获得专利者。
(十四)高中(中职)阶段研究性课程项目成果获得区级(含)以上奖励者。
(十五)高中阶段参加过市级青少年科学研究院组织的研究项目并取得优秀小研究员称号者。
(十六)高中阶段获得区级学科竞赛(作文竞赛)三等奖(含)以上者。
(十七)高中阶段获得区级创新大赛个人三等奖(含)以上者。
(十八)获得乐器类考级高级别者,且第一专业填报应用英语(少儿英语)或艺术设计(少儿艺术)者。
(十九)高中生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科技、地理、生命科学、思想政治、历史、物理、化学)成绩均合格者。
(二十)三校生三门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取得1A或2B或3C者。
(二十一)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者。
注:申请免试者必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学生参加面试未通过者,仍须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