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办法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学生,采用普通高中学
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
成绩为准。每门科目折算成绩为:合格为100分,不合格为5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为统一命题,满分为300分,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机器人方向
—中英合作)、餐饮管理、商务日语、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诺浩特色班)专业加测由学
校组织的校考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
1、非艺术类招生专业录取总分=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
成绩(满分为100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
试成绩、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再同分的,依次比
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中的文化基础成绩、职业与心智成绩、专业通识基础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
录取,如同分,按照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其中报考机电一体化技术(机器人方向—中英合作)、餐饮管理、商务日语、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诺浩特色班)专业的考生录取总分=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
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0.2+专业面试成绩*2.4(满分为1000分),从高分到
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专业面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七门学业
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再同分的,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中
的文化基础成绩、职业与心智成绩、专业通识基础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
未录取的考生根据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1000分),与其它非艺术类专业考生进行排序录取。
2、艺术类招生专业录取总分=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0.5+素描成绩*3.5(
满分为70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素描、七门学业水平
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时,考生必须取得第一
志愿院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测成绩,按七门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
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思想政治、生命科学、信息科技、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学
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其中报考艺术设计(少儿艺术)专业的考生录取总分=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
试折算成绩*0.5+专业面试成绩*3.5(满分为70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
同的考生,依次比较专业面试成绩、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
优录取。
(二)对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
性考试成绩的应、历届三校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文化素质测试试行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
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
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
组织的补考“合格”计45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
分。
职业技能测试为统一命题的素质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
(机器人方向—中英合作)、餐饮管理、商务日语、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诺浩特色班)专
业仅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
1、非艺术类招生专业录取总分=三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
绩(满分为25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三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再同分的依次比较语文、
数学、英语的等级性考试等第,择优录取。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时,按三门学业水平合格
性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的
等级性考试等第,择优录取。
其中报考机电一体化技术(机器人方向—中英合作)、餐饮管理、商务日语、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诺浩特色班)专业的考生录取总分=三门学业水平合格性
考试折算成绩+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25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
依次比较专业面试成绩、三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再同
分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的等级性考试等第,择优录取。
2、艺术类招生专业录取总分=三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素描成绩(满分为
25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素描、三门学业水平合格性
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再同分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的等级性考
试等第,择优录取。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时,考生必须取得第一志愿院校组织的美术类专
业校测成绩,按三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
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的等级性考试等第,择优录取。
其中报考艺术设计(少儿艺术)专业的考生录取总分=三门学业水平合格性
考试折算成绩+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25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
考生,依次比较专业面试成绩、三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
录取;再同分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的等级性考试等第,择优录取。
(三)对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历届高中生和中等职业
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应、
历届三校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
取。
1、非艺术类招生专业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250分),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录取。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时,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其中报考机电一体化技术(机器人方向—中英合作)、餐饮管理、商务日语、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诺浩特色班)专业的考生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专业面
试成绩*1.5(满分为30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专业面
试成绩、入学测试,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艺术类招生专业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描成绩*1.5(满分为300分),从高分
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素描、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时,考生必须取得第一志愿院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测成绩,按入
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三、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得兼报,录取后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到
非艺术类专业。
四、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试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
定的文件(另发)规定执行
五、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免当年的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的笔试,通过
学校组织的面试即可录取(免笔试录取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
符合免笔试的面试资格考生,请于2019年3月11日9:00—15:00至嘉定校区
(嘉定区外冈冈峰公路68号)提交免笔试申请材料,逾期不候。
答案来源于:2019年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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