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自主测试安排、测试名单、录取分数线和其他按规定需要公示的信息,均以学校“本专科招生网”公布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2)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48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3)春招录取考生入学时间为当年九月。
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