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意向申请并符合选拔条件的研究生请于2019年3月15日之前将申请表提交至学院;
2.学院须在2019年3月22日之前对申请研究生遴选并进行公示;
3.学院在2019年3月29日之前将推选意见及推荐的研究生申请表交到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每个学院推荐1-2名优秀研究生;
4.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评审并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在2019年4月3日之前确定终推荐名单;
5.研究生院将推荐名单在4月8日之前报到UTS
6.UTS将对候选人进行评估并在5月30日之前决定终录取名单
7.录取人员将在2019年6月办理签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