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入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1.实行监督巡视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纪检委员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和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上海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当参加复试考生提出质疑时,学院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联系电话:021-69982847;
学院监督电话:021-69980024;
学院监督举报邮箱:silcgraduate@oa.***.cn。
2019年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