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的后录取成绩为初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之和。录取时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报考专业进行排序,根据考生后成绩由高向低顺序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复试成绩满分的60%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结束后,学院要将复试结果经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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