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五、调剂复试
1.各院(系)可根据本单位的特点确定调剂复试安排,并在复试前向调剂考生公布。
2.调剂考生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调剂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审查由各学院(系)组织进行,具体要求详见“上海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通知”。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录取。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取整数),按照各专业招生名额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同时综合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调剂复试结束后,各院(系)要将复试结果及时通知考生,并做好未通过复试的考生的解释工作。
六、调剂录取
调剂录取工作必须在调剂服务系统中进行,否则无效。调剂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七、收费
上海大学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信息查询栏下的收费公示。
全日制定向培养和非全日制考生须签署定向培养协议。
八、监督和复议
调剂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应实行回避制度、
监督制度、巡视制度、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院(系)要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上海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调剂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布相关信息时,要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系)考生的调剂结果负责。当参加调剂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院(系)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咨询与申诉电话:021-66133763,021-66134020
监督举报邮箱:yzb@oa.***.cn
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20日
答案来源于:2019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2019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