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则上一名导师招生人数不超过2人;
2.复试录取时确定考生的录取类别(定向或非定向)是否与报名时一致,录取后不得更改;
3.学校下拨的招生名额已包含硕博连读、专项计划等,严格控制招生名额不得招冒;
4.各院系严格按照录取定向生比例一般不超过10%的比例执行。
2019年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其他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