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本院(系)博士的复试录取工作;
2.根据学校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本院(系)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安排和程序,各专业招生名额分配,并组织实施,复试前向考生进行宣讲并在院(系)官网发布;
3.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复试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负责将各复试小组及其成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4.对本院(系)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当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接受和处理考生提出的申诉。如考生对处理结果仍有疑问,可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诉。
2019年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各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