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测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内容由我校根据本校及专业特点确定,主要考察学生综合素质能力、语言能力(含英语听说、阅读及翻译)等。
自主测试总分为150分(含综合素质评价10分)。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办法:学校将根据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供的考生有关“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信息的内容,对其评定。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类竞赛奖项或证书者评定为10分,分值纳入校测成绩。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请于2019年3月6日前向学校招办提供与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相关的纸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