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中生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理、政治、历史、信息科技)成绩均合格,或2019年春季高考总分达到志愿填报低控制线的60%以上者(低控制线为264分,春考成绩折合后总分须达158分),以及根据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反映特别优秀者。
(2)三校生三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均合格且等级性考试至少有一科成绩B以上(含B)的且另外两科成绩C以上(含C)的,或根据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反映特别优秀者,根据所报考专业类别实际要求,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鉴定。
(3)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和技校)获得区级以上(含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4)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和技校)获得“上海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5)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和技校)获得上海市三等以上(含三等)奖学金者。
(6)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和技校)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比赛奖项者(含团队奖项),可报考我校任何专业,申请免笔试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