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若入学当年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读期间学校不再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且毕业就业时涉及户口问题,由学生自行负责。
(1)外省市新生(必须办理以下两种手续之一)
A.需将户籍迁入学校的新生需提交材料:
a.《户籍迁移证》一份,凭《录取通知书》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往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要求用A4纸)
B.不将户籍迁移至学校的新生,在报到当天需填写《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
(2)上海市户籍新生
A.非农业户口新生一般不迁入学校。
B.农业户口新生入学后可办理农转非,需要办理农转非的新生,将农转非材料于9月底前由班长收齐统一交学校保卫处(综合楼109室),并提交以下材料:
a.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019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户籍和户口迁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