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演奏)是音乐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表现手段之一,是学习音乐专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考核方式:考生自备曲目一首。
(一)音准:占40%
音准无误,旋律清晰流畅。
(二)节奏:占30%
节奏准确
(三)表现力:占30%
力度、情绪变化符合要求,乐句、段落表达明确,有一定的音乐内涵和艺术表现力。
注:有乐器等级考级证书、乐理等级考级证书者,面试时请提供原件及证书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