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核内容
专业理论、专业技能。
(2)考核方式
专业能力考核考试科目每科分为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考核两部分,其中专业理论考核采取笔试方式,专业技能考核采取实操、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考核科目、方式由韶关学院会同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共同制定,考核地点分别在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广州城市职业学院进行。
(3)考核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和优秀共四个等级。具体标准根据专业能力考试评定的成绩制定相应的等级。
学生在高职学段参加省教育厅或教育部主办的全省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可免予专业能力(含专业理论、专业技能,下同)考核,并且专业能力考核定为优秀等级。
(4)考核时间
专业能力考核的考试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星期日),其中生物技术专业能力考核考试科目包括《生物化学》、《微生物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能力考核考试科目包括《食品化学》、《微生物学》,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