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面向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临床检验机构、急救站等医疗机构、专门公共卫生机构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下同]在职员工招生。其中,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者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是从事相应专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考生报考的专业应与从事的专业对口。
已被2019年高校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得报考提升计划。
2019年韶关学院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招生对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