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届毕业生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者,不予录取。
2、往届毕业生没有毕业证书者,不予录取。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不予录取:着奇装异服;有纹身;有不良嗜好(抽烟、喝酒、早恋等);患有重大疾病;受到任何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受到执法部门处理等。
4、学生报到入学后将进行面试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经面试初试与复试合格者,依据报名交费的先后顺序注册录取;额满为止。
答案来源于:2019年山东枣庄经济学校普通中专“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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