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的,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处理。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三)具有学籍的学生完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盖“山东职业学院”印章。
2019年山东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第二批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