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考核方式
1.我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合成成绩=文化素质×60%+职业技能考核成绩×40%。其中,“文化素质”统一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以下简称“学考”,满分值为300分);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院校自主命题测试(以下简称“校测”,满分值为100分)方式,我校校测采用面试,分专业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素质、综合素质、思辨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有关技能和相关特长。
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低录取分数线。当考生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素质(基础)成绩高的考生。原则上,录取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不得低于文化素质考核满分值的60%(180分);职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的60%(60分)。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职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主考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2.美术类专业投档时考生的文化课程与职业技能测试的权重计算比例执行;采用“依学考成绩”作为文化成绩,采用省术科统考成绩/3作为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且考生的省术科统考成绩要≥190分,我校不再另行组织职业技能考核。考生合成总分=文化成绩×40%+省术科统考成绩×60%;当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省术科统考成绩高的考生。
(二)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考核方式
1.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学校统一组织测试,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合成成绩=综合文化知识成绩×40%+专业综合理论成绩×30%+职业技能考核成绩×30%
文化基础考试采用笔试的形式进行,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专业综合理论考试的考试内容为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综合理论知识;职业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操或机试的形式对所报考专业的专业技能进行评测。
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录取考生的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核满分值的60%(12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与职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相应的满分值的60%(90分)。中职毕业生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职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时,专业综合理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综合理论成绩相同时,再按职业技能考核主考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