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生完成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后,我校将根据资格审查情况、考生成绩及体格检查情况综合考量,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将考生复试成绩予以公示。已取得待录取资格的考生,我校将在调剂系统中设置“待录取”状态,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我校将解除“待录取”标记,并取消其“待录取”资格。考生接受待录取后,到研究生处领取“录取调档函”,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到我校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答案来源于:2019年山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2019年山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待录取名单的拟定与公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