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每周一至周五,每天早晨上早活动,上午4节课,下午2节课,晚上2节自习课。根据课程安排情况,部分选修课可能安排在课外活动、晚自习或周末时间开课。
一般周五晚上和放假的前一天晚上不上晚自习,周日晚上和开学的前一天晚上要上晚自习。
早活动、正课和晚自习均实行考勤制度,考勤情况记入学籍信息。
四、入学教育与军训
(一)入学教育
1.教育形式:入学教育分为全校集中教育、系部专业教育和分班级教育。
2.时间地点安排:新生入校后进行全校集中入学教育,在学校运动场进行;系部专业教育由各系部组织进行,时间地点由各系部确定,在军训期间完成;分班级教育由辅导员组织,利用军训时间或晚自习时间在各班教室进行。
3.入学教育内容:集中教育主要内容为校史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教务学籍管理规定、学生管理规定、安全逃生教育、医疗保健和疾病预防控制等;系部专业教育主要内容为专业思想教育、专业培养方案说明等;班级教育内容由学生处、系部和辅导员共同确定,主要为学校规章制度学习、班级规定等。
4.入学教育纪律要求:入学教育作为新生入学的必修课,新生必须参加,不准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学校将严格考勤。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二)军训
1.入学教育后,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安排规定要求择期进行为期两周的准军事训练,地点在学校运动场。
2.军训科目:队列、内务、国防教育、军歌、手语操及军体拳等。
3.军训要求: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军训为大学生入学的必修课,新生同学必须参加并按要求完成军训科目,军训结束学校和教官共同为新生评定军训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无故不参加者无军训成绩。
4.有特殊情况确不能参加军训者,须履行请假手续。
(1)如确有先天性疾病不能军训的同学,入学后带着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病例,联系辅导员老师办理免训手续。
(2)因临时性疾病不能参加军训的同学,入学后带着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病例,联系辅导员办理病假和缓训手续。
(3)事假一般不准许,特殊情况须履行事假手续,事假所缺军训时间和科目需补训。事假记入学籍信息。
(三)入学教育和军训纳入大学生日常量化管理,与班级全面竞赛奖挂钩,新生军训成绩与日后的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和学校奖助学金评选挂钩。教育和军训期间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和竞赛,评定优秀教官、优秀辅导员、优秀连队等。
五、各类社会证书考试
(一)本科(目前仅对护理专业)
经山东省招生考试院批准我校为高等教育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院校,自2012年开始开设护理专业本科班(专接本),目前只开设护理专业,是专科晋升本科的佳途径,省时、省钱、难度小、证书含金量高的好项目,可以实现专科毕业当年拿到本科学历证书的愿望。
(二)外语考试
1.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
2.英语雅思考试,由教育处负责组织,外语教学部负责教学,在校生可根据情况报名参加,圆出国梦想。
3.日语等级考试,主要针对护理(日语方向)班、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中有出国意向学生开展。通过三年日语学习,大多数学生能达到出国日语要求水平。
4.德语培训,面向赴德国留学或就业的学生进行专项培训。
(三)普通话等级考试
根据国家语委和山东省语委要求,大学生毕业前须达到普通话等级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并考取证书。学校具有普通话等级测试资格,由团委组织在校生参加测试。
(四)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
我校医学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毕业1年后可报考可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针灸推拿专业毕业1年后可报考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预防医学专业学生毕业1年后可报考参加全国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护理、助产等专业及其专业方向的毕业生可参加执业护士资格考试;药学、中药等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药师资格考试,大专毕业工作满5年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护士职业资格: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关于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护考委办发[2011]1号)、《关于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1]34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务工作的通知》(鲁卫医字[2011]21号)要求,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分为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2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不再进行滚动管理。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考试时间以当年卫生主管部门通知为准,一般报名时间为每年2、3月份,考试时间为5月份,卫生部人才中心将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 (http://www.***)查询。我校护理、护理(英语方向)、护理(日语方向)、助产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护士资格考试。
2.医师资格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合格,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取得(/助理)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特别说明:对临床医学(专业培养方向),为确保学生毕业后能正常报考国家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学校在学籍注册时,将只注册临床医学专业(毕业证为临床医学专业),其专业培养方向的学习证明,由学校定制证书单独发放。
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的毕业生可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针灸推拿专业毕业生可参加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预防医学专业学生毕业1年后可报考参加全国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2、3月份,考试时间一般为7月份(实践技能)和9月份(综合笔试)。
3.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我校药学、中药学等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药士资格考试,大专毕业工作满5年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4.其他职业资格考试:学生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详情可查询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www.***)和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
(http://www.***)。
六、学生管理与学籍管理
学校有着严格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素以管理严格、教育到位、学生素质过硬著称,受到社会各界及用人单位的赞誉和好评。这正是我校毕业生广受欢迎和大批用人单位首选我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因素。请广大新生入学后认真学习了解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守,不仅要培养自己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更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不愧为当代大学生的称号,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修养,为成为一名合格医疗卫生行业的人才奠定良好的基础。现介绍部分制度精要,以供提前了解熟悉。
(一)学生管理制度
1.考勤制度。学校对早操、正课、晚自习、晚宿舍就寝和各种会议、集会、活动等均实行考勤制度,考勤情况作为学生操行评定和学籍处理的重要依据,记入学籍管理信息,与学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先进评选、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党员培养发展等各方面挂钩,缺课旷课累计达到一定数目的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休学、退学或开除学籍处理。
2.请销假制度。学生请假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经权限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病假须有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病历和建议休假证明,并到学校医院鉴定确认后,方可履行请假手续,经权限部门批准生效。事假和病假期满,均及时销假,否则,逾期部分按旷课处理。
病假事假请假权限:由辅导员、系领导、学生处和学校领导按规定权限审核批准。请假学时数达到休学规定的须按相同程序办理休学手续。
3.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制度。学校实行总结评比制度,每学期学年对学生学习成绩、考勤、纪律、参加活动情况和特殊贡献、好人好事等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学校以此为依据开展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先进个人评定、发展学生党员和学校对外表彰推荐等。
4.争先创优和总结评比制度。每学期、学年进行总结,每学年进行评先选优,主要根据学生综
合素质测评成绩、班级学生工作量化成绩等评定。学校设有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十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符号。每年教育厅、卫计委等上级单位下达我校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名额,从学校各类先进中评选。
5.奖助学金评比制度。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和助学金,根据各自政策制度评选范围和要求,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成绩和有无违纪处分等,自下而上,由班级、系部和学生处学校逐级评选推荐审批,并逐级公示。国家和省政府奖助学金额度在2000~8000元不等,学校奖学金在600~1000元不等。
6.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学校学生干部分共青团和学生管理服务系统,设班级、系部、学校三级学生干部组织。班级设班委和团支部,由本班同学选举产生;系部设系部学生会,由本系部学代会选举产生;学校设校团委干部和校学生会,团委学生处进行指导。
7.大学生党员教育培养和发展制度。根据上级下达党员发展计划,每年学校在大学生入党积极
分子中发展接收党员。程序也是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公示,由各系部党总支负责教育培养、考察和发展。新生志愿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请早作打算。首先要自学党章、深刻学习了解党的光荣历史和现阶段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党的各方面知识。按规范写好入党申请书并递交给党组织。同时,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端正入党动机和态度,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历练自己,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加强学习,要求进步,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接受党组织的培养、考察和考验。
8.学生违纪处理制度。为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成长成材,学校从教育学生的目的出发,本着对学生本人和各方面负责的态度,制定了学生违纪处理条例,并严格执行。凡无故旷课、考试作弊、打架斗殴、酗酒滋事、恶意诋毁师生、涉黄赌毒、坑骗拐偷、故意破坏公物等违法违纪和严重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给国家、社会、他人造成损失和严重不良影响的,根据制度规定、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并根据教育部、教育厅规定记入档案。希望引起广大同学的重视和警觉,愿这项制度只成为一块警示牌,而不对任何同学发挥效力。
9.禁烟禁酒规定。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以及省卫计委等有关要求,学校为无烟单位,校园内一切场所都禁止吸烟。学校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禁止吸烟,禁止喝酒,更不准酗酒和酒后滋事。作为一名大学生,请您自觉遵守学校禁烟禁酒规定,为建设和谐文明校园尽一份力量。
(二)学籍管理制度
1.学生应自觉按照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按时完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学习,三年修业期满,思想品德优良、各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备案、山东省教育厅验印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依法享受相关待遇。凡在校期间受纪律处分或规定科目有不及格的,不能按时毕业。
2.在学籍管理制度中还详细规定了学生的转学、休学、退学、考试、纪律处分等相关条件和处理方式程序等,请广大同学认真阅读学生手册,或登录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网站了解相关内容,以便你能高兴地入学,愉快地完成学业,顺利地毕业,报效国家和社会,回报家庭,实现人生理想和
抱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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