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3966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高技区科技新城和兴路西首
第六条基本概况:
学院始建于1958年,隶属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省级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和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占地1043亩,校舍面积24.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3.8467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895余万元,纸质图书60余万册。现有教职工615人,其中专任教师518人,副高以上职称156人。多年来,学院始终专注于药品食品类专业,积极发展医养健康类专业,形成了鲜明的药品食品行业特色。目前设有7个系,开设30个高职专业,为省内外药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医院药房、药物研究机构、药品食品检测机构等培养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学院本着“解放思想,科学发展,上水平、创名牌,办特色院校,培养高素质药品食品人才”的办学目标,始终坚持“为药品食品事业服务,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办学宗旨,注重内涵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将饮食用药安全理念引入专业教育,诚信责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行业规范融入教学中,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就业质量高,多年来始终供不应求。
第七条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宣传统战部、图书信息中心、学生工作处、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组织人事处、各系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招生就业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负责招生具体工作的统筹协调管理;负责各类招生章程、招生方案的制定与落实;负责招生宣传组织及录取工作;协助教务处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并负责计划申报;协助纪律监察部门、教务处对录取新生进行复查;负责对年度招生工作做出全面总结。
第十条单独招生的考试录取工作由学院纪委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对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学院纪委):0631-571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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