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第二批)计划为375人,其中普通类计划160,退役军人计划50,技术技能类计划165,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
第十二条 单独招生(第二批)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招生专业普通类退役军人类技术技能类药品经营与管理402040食品加工技术201035医疗设备应用技术401035药品生产技术401035中药制药技术??20老年保健与管理20??合计16050165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中专、技工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设A、B、C三个类别,单列招生计划、分类别招生。其中,A类计划主要招收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B类计划主要招收退役军人,C类计划主要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B类、C类。
第十四条 报名条件
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在山东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已参加2019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
第十五条报名方式
凡是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于8月3日-6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7:00)在所在县(市、区)集中办公,集中开展学生资格审核、报名及高考报名费缴纳工作。考生需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职单招填报志愿平台(网址:http://wsbm.***/gzdz/)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两次志愿,第1次为首次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9日-11日(每天8:00-20:00);第2次为征集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9月12日(8:00-20:00)。
第十六条缴费
考生在单招考试时进行缴费,报名费120元(鲁价费发[2016]95号文)。缴费后,考生进行“信息确认”(缴费、信息确认及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并交验身份证,确认考生报名信息是否正确。
第十七条命题:笔试与面试试题及评分标准,按山东省教育厅要求,由学院自行组织专家进行命题。
第十八条考试考核: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制定学院考务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考生凭学院签发的2019年单独招生准考证,于8月27日到学院参加单招考核,考核办法及安排如下:
A类考生考试内容为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总分750分,其中,文化素质320分;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面试430分,分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四部分。B类、C类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学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面试,总分750分,分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四部分。
1、文化素质测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内容范围为高中教材基础知识,语文120分、数学、英语每科100分,共计320分),按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的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时间、地点: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根据报考专业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第二十条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统筹兼顾专业类别”的原则择优录取。
普通类按照招生计划数1:1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笔试与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退役士兵及技术技能类按照招生计划数1:1比例各自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职业适应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若普通类、退役士兵类、技术技能类考生未报满,相互之间的计划可以调整,各专业之间的计划可根据考生报名人数做适当调整。
第二十一条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组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单独招生规定,已被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三条招生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无特殊外语语种要求,无相关加试要求。
第二十四条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五条 监督机制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第二批)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对在考核中被举报或查出认定为违规违纪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上级相关文件处理。
如考生对录取结果存在异议,可于预录取名单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631-5712916。
第二十六条学费标准:学院严格按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文科类专业4800元/年,理科类专业5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
理科类专业:中药制药技术、药品生产技术、食品加工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
文科类专业:药品经营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因故退学的,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二十八条学院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机制,建立了包括奖、贷、减、助、补等多措并举的资助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积极帮助新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院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贫困新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九条单招考生(第二批)按照学院下发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
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三十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一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区科技新城和兴路西首
邮政编码:264210
招生热线:0631-5712909、5712908、5712907
免费咨询:
传 真:0631-5712666
邮 箱:zhaoban2909@***
网 址:http://www.***
第三十二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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