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时,进档考生以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分数相同则优先录取志愿在前者;分数志愿均相同且专业计划余额不足时,将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和综合科目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录取。在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
2.对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录取条件,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的考生,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被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3.对于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化学,等级要求B+B+及以上。必修科目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符合江苏省的相关规定。符合以上条件者按分数顺序投档,录取原则先分数(不含加分)后等级。
4.对于浙江省考生,我校各专业要求的选考科目详见浙江省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网。
2019年首都医科大学本科高职专科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