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纪检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工作,受理举报或投诉电话为:0531-88253050。
2.对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测试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3.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的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4.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与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按教育部及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本章程由山东英才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