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费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如有变动,届时按山东省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退费规定:按照鲁政办发〔2008〕65号文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根据国家、省有关奖助学金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等资助文件要求,对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设立学院奖学金、助学金。分别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助学和奖学,其中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奖励比例20%。提供勤工助学岗,从不同方面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答案来源于:2019年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残障考生单独招生章程
2019年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残障考生单独收费退费及奖、助学金情况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