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学院单独招生专业:安全防范技术专业。
招生计划:50名。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B类)退役军人类。
第十三条 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条件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组织纪律性强。
(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刺字;其他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 考生的资格审核及志愿填报工作执行《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鲁教职发〔2019〕1号)文件有关要求。
第十五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后,于8月26日前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缴纳考试费用、打印准考证。
第十六条 学院单独招生录取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总分750分,分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四部分。
第十七条 第一轮录取考试时间:8月27日
第二轮录取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燕山校区(济南市二环东路6997号)
第十八条 第一轮录取:我院于9月7日前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满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10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时公布缺额计划。
第十九条 第二轮录取:我院于9月19日前根据缺额计划、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满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22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第二十条 单独招生的新生入校后,均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冒名顶替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一条 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毕业文凭与统一招生相同,颁发经省教育厅审核、编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的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 单独招生学生的教学安排、学生管理、就业指导服务、学生奖助等工作执行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鲁教职发〔2019〕1号)文件有关要求。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
咨询电话:0531-58663619、58663620、58663621、58663622
传真:0531-88947574
通信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6997号 邮编:250014
第二十四条 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规定,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2019年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第二批招生专业及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