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位考生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2.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在2019年4月15日以后发布,具体发布方式请关注招办网站公告。学校将考试合格名单报送各省教育考试院,不再向考生寄发合格证。
3.毕业生就业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师范生就业还须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师范生培养与管理的意见》(京教人【2016】22号)执行,入学前,须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4.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5.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6.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019年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本科其它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