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并参加考试。笔试开考后即不再允许考生入场;非笔试测试三次点名未到者视为放弃测试资格,测试开始后不再允许入场。
2.考试过程中评委有权要求考生从作品的某处开始或结束。何时停止测试由考场评委视情形而定,被叫停不影响评分。
3.考生进入封闭考试区域前,统一接受检查,除参考证件、测试所需伴奏U盘、服装外,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发现携带、使用上述违禁物品者,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者,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4.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考。
5.缺考及考试违规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