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身份证原件(港澳地区考生: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及复印件1份。
(2)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及复印件1份。
(3)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在读证明原件1份。
(4)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材料。
2019年首都师范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给报考院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