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办理调档和政审手续;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办理政审手续。
1、调档函发放。
调档函发放分自取和邮寄两个阶段,请考生将档案于2019年9月15日前寄至我校相关博士招生院系。具体安排如下:
(1)自取阶段:各位拟录取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首师大校本部主楼406研招办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须携带代领人二代身份证、拟录取考生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领取时间:2019年6月13日-14日(每工作日8:30-11:00,14:00-16:30)。
网报通信地址为本校的考生请自行领取。
(2)邮寄阶段:未自取的考生调档函将于2019年6月17日寄出,邮寄地址为考生网报通信地址。请保持手机通畅,以便查收。
注:本校的应届毕业生档案由学校代转。
2、政审办理。
政审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首都师范大学2019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政审表》(一式一份,见附件1,请自行下载),并请于2019年9月15日前寄至我校相关博士招生院系。
我校2019年博士招生院系档案、政审回寄地址及联系人见“关于2019级研究生户籍迁移、党组织关系转接和档案邮寄地址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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