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复试材料综合评定: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请参照《首都师范大学2019年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
究生招生简章》复试提交材料要求,在5月20日前将复试材料寄送至文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 1)。考生复试材料评定分数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考生复试材料评定办法:在正式复试前,分学科和复试小组查阅评定学生报考材料,并且评定分数。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随面试一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英语口语、听力测试:随面试一起考核。
4、专业水平面试。
复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为复试内容3、4项考核成绩之和。其中第3项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10%,第4项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90%。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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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国际教育 | 徽州师范专科学校 | 四年 | -- |
汉语国际教育 | 通化师范学院 | -- | -- |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 池州学院 | 四 | -- |
汉语国际教育 | 青岛滨海学院 | -- | -- |
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 四年 | -- |
汉语(小学教育方向) |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 | -- | -- |
2019年首都师范大学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招生计划和复试比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