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尊重学生意愿,发挥学生专长,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第二条学生须在校修满一学期方可申请转专业。在学校规定长修业年限内,转专业次数不限,但修业时间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长修业年限。
第三条对转出专业申请转出学生人数不设限制。转入专业根据师资、场地、实验实训等办学条件确定可转入学生计划数。转入学院专业办学条件充裕的可不设计划限制。
第四条学生只能在同一招生类别内申请转专业。
第五条除以下情形外,学生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一)招生时上级主管部门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二)招生时单列招生类别的,包括:校企合作项目、中外合作项目、春季高考、专升本、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等;
(三)高考选考科目不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
(四)艺术类专业跨专业类转专业的;
(五)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六)应予退学的;
(七)已进入毕业学年的。
第六条允许高年级学生转入低年级学习新专业,并遵循本办法第二至四条之规定。转入学院应充分评估拟转入学生能否顺利完成学业,提供转入修业年级建议,学业导师要加强针对性指导。
第七条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成员不少于7人的工作小组(其中专业教师不少于4人),负责本学院的转专业工作。
第八条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末公布接收人数、考核方案:
(一)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办学条件,向教务处提交分专业的拟接收人数和考核方案。不限转入人数的专业可以不组织考核,但需向教务处报备。教务处汇总、审核后,在学校网站予以公布。
(二)考核方案中应明确接收人数、考核项目、考核方式、评分标准、录取规则等。考核方式可以是笔试、面试、专业技能考试等,具体方式由学院确定。
第九条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一教学周组织学生报名、进行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指定网站提报转专业申请;
(二)书面申请报送。网上报名结束后,学生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转专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交至所在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
(三)资格审核。学院依据本办法第二章之规定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在本学院公布后,将符合条件学生的申请材料及汇总名单报教务处。不符合条件的由学院直接告知学生本人。
第十条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二至三教学周组织考核与接收:
2019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全日制普通学生转专业管理基本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