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迟应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在取得学位后方可报考。
(五)在国外(境外)获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后,方可报考。
(六)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学籍或者学历信息未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备案者,不得报考。
(七)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